为更好地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法制意识,普及法律知识, 4月1日下午,公司质量安全处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收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专题讲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已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针对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以及关闭生产安全设备设施和数据信息,拒不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未经审批擅自开展高危生产作业活动,以及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涉及生产安全等突出问题对刑法作出修改完善。
《修正案》新增了“危险作业罪”,同时修订了部分条款,提高了事前问责的严重度。这意味着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否则即使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作为施工企业要敬法、畏法、学法、遵法、守法,从我做起,从你做起,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排查治理隐患的能力,真正将安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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